处长:刘明山 副处长:李潇
部门职责:
1. 固定资产管理与经营。
2. 全所卫生、绿化、环境管理等行政事务;
3. 出租房的水电抄表及水电费收缴(含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日常事务工作);
4. 全所日常水、电供应与维护;
5. 器材及化学药品采购供应;
6. 化学药品及危险品库管理;
7. 环保管理;
8. 住宅区的物业管理;
9. 大自然物业公司管理。
10. 安全、保卫管理;
11. 法制教育宣传工作。
处长:刘明山 副处长:李潇
部门职责:
1. 固定资产管理与经营。
2. 全所卫生、绿化、环境管理等行政事务;
3. 出租房的水电抄表及水电费收缴(含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日常事务工作);
4. 全所日常水、电供应与维护;
5. 器材及化学药品采购供应;
6. 化学药品及危险品库管理;
7. 环保管理;
8. 住宅区的物业管理;
9. 大自然物业公司管理。
10. 安全、保卫管理;
11. 法制教育宣传工作。